各用工单位:
现将社保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部门相关要求转达如下: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以及社保行政部门对劳务派遣行业人员工伤认定流程的要求,用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申报资料,相关证明资料须由用工单位盖章,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,严禁出现第三方盖章提交资料的情况,严禁出现用工单位将员工派至第三方工作的情况。
同时,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20日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资料,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风险,请用工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准备好相关资料并提交至我司,如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资料,将会造成工伤无法认定,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费用无法申请报销等严重后果。贵公司如期按要求提交材料后,我司将全力做好工伤认定及后续费用报销等工作,工伤认定结果及最终费用报销金额以社保审核为准。
近期派遣员工工伤频发且呈上升态势,社保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部门对此高度重视。为保证派遣员工的人身安全,降低各方用工成本,及时消除工作中的风险隐患,预防并减少工伤事故发生。特别是国庆中秋节日期间,请各用工单位结合实际情况,认真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,切实减少安全事故。
顺祝商祺!
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0.09.30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