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> 新闻资讯 >> 政策法规
每月法津小常识
当事人若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结果,起诉至法院,依据《民事诉讼法》规定的“原告就被告”的地域管辖原则,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,而不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法院起诉,因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,而不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。
( 法务部)
2020.11.02.